数字千年版权法案政策

欢迎访问 http://xn--fctp1m2nliofr4bqy5a.com(“网站”)。我们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就像我们期望他人尊重我们的权利一样。根据《数字千年版权法案》第 17 条美国法典第 512(c) 条,版权所有者或其代理人可以通过下面列出的 DMCA 代理向我们提交删除通知。作为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我们有权根据 DMCA 的“安全港”条款要求免于上述侵权索赔。要向我们提交善意侵权索赔,您必须向我们提交包含以下信息的通知:

侵权通知 – 索赔

  1. 版权所有者(或被授权代表所有者行事的人)的物理或电子签名;
  2. 声称被侵权的版权作品的标识;
  3. 要删除的侵权材料的标识,以及足以让服务提供商找到该材料的合理信息。[请提交相关页面的 URL,以帮助我们识别涉嫌违规的作品];
  4. 足以让服务提供商联系投诉方的信息,包括您的姓名、实际地址、电子邮件地址、电话号码和传真号码;
  5. 声明投诉方真诚地相信该材料的使用未经版权代理人授权;和
  6. 声明通知中的信息是准确的,并且在作伪证的情况下,投诉方有权代表版权所有者行事。

《美国法典》第 17 篇 §512(f) 规定了民事损害处罚,包括费用和律师费,适用于在根据 17 USC §512(c)(3) 的侵权通知中故意和实质性地歪曲某些信息的任何人。

通过我们的联系页面发送所有删除通知。请通过电子邮件发送,以便及时关注。

请注意,我们可能会在收到的任何版权侵权索赔中与涉嫌侵权者共享身份和信息。在提交索赔时,您理解接受并同意您的身份和索赔可能会传达给被指控的侵权者。

反通知 – 材料的恢复

如果您收到了因版权侵权索赔而被删除的材料的通知,您可以向我们提供反通知,以便将相关材料恢复到网站上。所述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供给我们的 DMCA 代理,并且必须包含根据 17 USC 第 512(g)(3) 条规定的以下要素:

  1. 您的物理或电子签名。
  2. 已撤下的材料的描述以及撤下前材料的原始位置。
  3. 根据伪证罪处罚的声明,表明您真诚地相信该材料是由于错误或错误识别要删除或禁用的材料而被删除或禁用的。
  4. 您的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以及一份声明,表明您同意该地址所在司法区的联邦地方法院的管辖权(或者,如果您在美国境外,则您同意该司法管辖区的管辖权)服务提供商所在的任何司法区),并且您将接受提供原始侵权通知的个人或公司的程序服务。
  5. 通过我们的联系页面发送您的抗辩通知。强烈推荐使用电子邮件。

重复侵权政策

我们非常重视侵犯版权。根据《数字千年版权法案》的重复侵权者政策要求,我们保留一份来自版权所有者的 DMCA 通知清单,并真诚地努力识别任何重复侵权者。那些违反我们内部重复侵权政策的人将被终止其帐户。

修改

我们保留随时出于任何原因修改此页面内容及其处理 DMCA 索赔政策的权利。我们鼓励您经常回来查看此政策是否有任何更改。